安平縣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啟動時間定于12月25日18時
安平縣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啟動時間定于12月25日18時
啟動I級應急響應
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安平泰煌絲網機械有限公司謹遵上級指示,現已停工生產,開工時間等上級領導安排。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結果,結合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聯合會商意見,12月25日起,由于受風場輻合影響且存在逆溫、高濕等不利氣象因素,污染物持續累積,我縣可能出現連續重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我縣現將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定于12月25日18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平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安政辦字【2020】49號)職責分工,組織力量,進行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我縣工業企業污染源、揚塵源、移動源的管控,切實加大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啟動情況和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當AQI日均值達到500時,在市及縣(市、區)教育部門指導下,有條件的初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停課措施。對于已經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對于未到校的學生,學校可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學生在家學習。未停課的學校要對師生搞好上下學途中安全教育,并提示師生配戴必備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四)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四)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安平縣2023年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減排措施清單)2023年11月通知》(安氣領辦2023 73號)的清單中紅色預警Ⅰ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執行,對未納入該清單的涉氣企業按照停止涉氣工序或生產線的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
安平縣限行區域如下
縣主城區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早6時--晚24時全部禁止通行;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執法車輛、公交、無線電監測車輛、運鈔車、客運、出租、燃氣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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